消委會公開婚宴場地及相關服務安排投訴 3大注意事項減少爭拗機會
新人精心籌備婚禮,為著希望與親朋好友共享人生中最重要難忘的時刻。如果婚宴場地的質素或服務安排未達預期,可能會打亂整個計劃。消費者委員最近於《選擇》月刊公關於婚宴場地及相關服務的投訴,內容包括場地在預訂後突然裝修導致風格大變、婚宴合約條款不清引發爭議,以及新人無法實地參觀場地卻被要求支付訂金,且不允許退款等問題。
消委會建議業界應加強與消費者的溝通,提升員工培訓,為新人提供更人性化的服務。同時,應主動提供準確和詳細的資訊,例如提早告知場地可能發生變動的風險,並盡量安排實地參觀。此外,合約中可加入參觀場地後的一段合理取消期條款,讓消費者在不滿意時可免費取消合約。這不僅有助提升消費者信心,對商譽也有正面影響。
個案一:場地裝修後風格大變,新人要求退訂
投訴人曾參加A商戶的婚宴場地開放日,並向職員確認場地在來年是否會進行裝修,職員表示不會。投訴人於是簽訂合約並支付了約$130,000作為訂金。不料數月後,A商戶通知將進行大規模裝修。裝修完成後,投訴人再次參觀場地,發現新風格與當初大相逕庭,遂向商戶投訴。商戶提議將婚宴移至集團其他場地,但因場地規模問題未能成事。投訴人要求退訂及賠償,但商戶未有回應,最終向消委會求助。經消委會介入,A商戶同意退還全額訂金,額外賠償則需雙方進一步協商,並建議投訴人尋求法律意見。
個案二:自助餐服務時間不清,合約字眼引爭議
投訴人選擇了B商戶提供的自助餐婚宴套餐,並選擇了晚宴時段(17:00至22:30)。支付$50,000訂金後,商戶職員告知只能選擇其中兩小時作為自助餐用餐時間,讓投訴人感到錯愕,因合約上寫明17:00至22:30為自助餐服務時間。職員解釋這只是場地租用時間,自助餐服務僅限兩小時。投訴人認為合約中的「Time of Serving」應該指自助餐供應時間,遂向消委會投訴。經調解後,商戶同意在整個晚宴時段供應食物,問題得以解決。
個案三:未能實地參觀場地卻被要求支付半數訂金
投訴人在婚展中參閱了C商戶的婚宴資料後,支付了$5,000訂金。職員要求投訴人在兩週內再支付$55,000,否則不保留場地。投訴人要求實地參觀,但職員表示需等一個月後的開放日。投訴人因未完全理解合約內容,但認為場地難得,遂支付訂金。開放日參觀後,發現場地與推銷描述不符,如宴會廳內的支柱會阻擋視線等,遂要求退還一半訂金,但遭拒絕。C商戶解釋合約已載明訂金不退還,但願意將部分訂金轉為其他場地的消費額,惟投訴人不接受,最終無奈決定繼續於原場地舉行婚宴。
為減少婚宴預訂過程中的糾紛,消費者委員建議3大注意事項:
1) 場地及日期的變動風險:場地經營狀況可能隨時發生變化,如租約到期或大型裝修等。簽約前應仔細了解合約的賠償條款,並了解商戶無法履約時的處理方式。
2)了解場地設施及服務細節:簽約前應詳細詢問婚宴場地設施與服務安排,如新娘房、迎賓桌、投影機等是否免費提供,並確認合約中已清楚列出所有服務細項及收費。
3)婚展優惠與合約條款:婚禮展覽提供豐富資訊及折扣優惠,但新人應謹慎查看合約中的取消和退款條款,最好先行實地參觀場地,再決定是否簽約或議價。